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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09月10日 星期五
 
 
灵寿县环保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,实现“阳光作业”
发布时间:2010-02-08 点击数:48
灵寿县环保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,实现“阳光作业”
 

    灵寿县环保局以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和排污收费为重点,突出依法行政,公开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审批程序、办事指南和环评资质单位,公开排污收费制度和有关政策、法律、法规,公开排污收费标准、测算方法及使用规定,公开排污收费工作程序、工作制度和行为规范,公开排污收费过程对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、处罚程序、处罚措施及处罚结果,公开排污收费的工作纪律、行为准则;在定期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,向干部职工公开排污收费收支管理情况。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,设立了举报信箱。同时还将政务公开延伸到环境监测站的具体工作中,把政策同交给群众,用制度约束自己,实现“阳光作业”,防止“暗箱操作”;增加办事透明度,有效地确保了行政执法、建设项目环境管理、排污收费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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